门槛太低,几万元就能干起货运买卖
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全省性的物流与采购业的行业组织,成立于1994年的协会对陕西省乃至陕西市的物流行业情况都有所掌握。在这里,我们了解到这样的数据:截至目前陕西省有物流公司近6000家,西安市有3000家左右,占据了半壁江山。 这么多物流企业中,陕西省共有国家评定的A级物流企业共21家,全国则共有1610家。不论从企业规模还是企业水平上,陕西省和西安市的物流公司和沿海省市还有很大差距。
据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闫鸣介绍,西安市这么多货运公司中,其中有一些货运公司资质尚不完善,或者仅仅是挂靠在某一物流市场上,甚至还有一部分则是无证经营。分析其中的原因,闫鸣副秘书长表示,目前西安市从事物流货运行业的门槛较低。一些货运公司有了两三万元,租上一间房子、再到工商部门办个营业执照,然后雇几个工人,买一张桌子就可以开张揽活。而在南方一些省市,经过行业阵痛和自律,货运公司门槛已经提得很高,没有两三百万元甚至上千万的雄厚资金实力,货运公司就很难起步和运营。
代收货款,缺乏监管商户损失很难挽回
在屡次发生的货运公司携款潜逃事件中,一个重要的核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即一些货运公司进行的“代收货款”业务,这几乎成为携款潜逃事件产生的“温床”。
据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马临宝介绍,货运部开展代收货款业务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按照业内不成文的规定,货运部可从代收货款中提取千分之一的利润。在当前整个商业社会的诚信体系还不健全的前提下,发货方发完货后怕对方不给钱,而收货方也害怕付过钱后对方不发货。由此,作为中介桥梁的货运公司是基于满足客户需求而开展代收货款业务的。
“代收货款”是企业和商户的一种口头契约和文字契约,是企业服务的一种延伸。对于货主和收货方乃至货运公司来说,本身这是一件好事情。可一旦这项服务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制约,携货款潜逃的事件就有可能发生,商户们的利益自然要遭受损失。
据了解,虽然货运公司开业需要到工商以及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相关执照,但对于货运公司这样一项目比较“敏感”的金融业务,目前没有那一个部门对此负有管理责任,更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另外一方面,在货运公司或货运部进驻物流中心市场后仅缴纳租赁房屋保证金,货运部是自负盈亏自行管理,物流中心市场只收取房租费用。另外,由于没有政策法规允许,物流中心无权对货运部进行管理,更没有义务承担货运部携款潜逃后的损失赔偿。因此一旦出现“携款潜逃”事件,货主们往往只能依赖于公安机关的追讨,或者干脆自认倒霉。
出台政策,缴纳保证金提升行业诚信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说,携款潜逃的货运公司毕竟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但这些个别企业却给整个行业信誉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谈起这些“携款潜逃”的货运企业,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马临宝也是格外气愤。
面对目前的现状,马副会长建议首先应该对货运企业严把准入关,力求经营规范化。要本着“提高质量,限制数量”的原则,加强货运公司办公设施、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把关。另外,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从而形成统一市场的管理模式,使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偷逃税金的经营者无法生存,扭转无序竞争和混乱经营局面。而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中小规模的货运公司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可以由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牵头,进行集团化合并,从而使得行业逐步走向规范。而在此过程中,还应对号召众多物流公司都能诚信经营。今年,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已经向全省所有物流企业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并得到了物流企业的积极响应。最后马副会长还表示,对于货运公司“代收货款”这样一项金融性业务,相关部门一定要尽早出台可操作性的规范文件,让商户们交出自己的货物时,不会再担忧“血本无归”。
同时,闫鸣副秘书长也表示,目前加强物流行业经营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已经成为西安物流市场上广大供货商普遍关心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该根据货运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其收取一定数额的经营抵押金,以防备发生货运公司变卖货物,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以及其他欺骗案件时,能够给予受损的商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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